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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政府保留堕胎罪 部分放宽堕胎条件

2020-10-10

新闻

ⓒYONHAP News

韩国政府7日对《刑法》和《母子保健法》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修订案保留了堕胎罪,但允许在妊娠14周以内进行堕胎。去年4月,韩国宪法裁判所裁定堕胎罪不合宪,并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改。


韩国宪法裁判所认为,现行《刑法》中的堕胎罪规定对妊娠初期的堕胎行为也予以处罚,过度侵犯孕妇的自主决定权。《刑法》修订案根据宪法裁判所的裁定宗旨,新增了允许堕胎的条款。根据该条款,妊娠14周以内的孕妇可根据自身意愿做出堕胎决定,无需具备特定理由或经过咨询等流程。


妊娠15周-24周的孕妇在符合《母子保健法》的堕胎规定或具备社会、经济原因的情况下可有条件地进行堕胎。现行《母子保健法》规定,在孕妇或配偶患有遗传性或传染性疾病、性犯罪导致怀孕或近亲间怀孕、孕妇健康受怀孕威胁的情况下,允许在妊娠24周以内进行堕胎。若因社会、经济原因进行堕胎,须经过《母子保健法》规定的咨询流程和24小时的思考期。另外,《母子保健法》删除了须经配偶同意的条件,该条件曾被批判侵犯女性的自主决定权。


《刑法》修订案新增了对堕胎流程的规定,将实施手术人员限定于医生,并仅允许使用医学上得到认可的方法,以确保堕胎的安全性。《母子保健法》在合法堕胎方法中新增了引导自然流产的药物,而现行法律仅允许手术。《母子保健法》还新增规定,要求孕妇事先充分听取医生关于手术方法、后遗症、手术前后注意事项等的说明,并予以书面同意。此外,修订案还决定在保健所、非营利法人等处设立妊娠和生育综合咨询机构,就是否继续妊娠提供心理方面的咨询。


女性团体对修订案提出强烈抗议,并指出修订案处罚女性且无视女性的决定和呼声,是倒退行为。女性团体还指出,14周的时间限制标准不明确,会导致贫困或信息不足的女性延误妊娠终止时间,侵犯其健康权。女性团体认为,妊娠和生育是女性的权利,不能对此进行限制,堕胎罪应全面废除。女性团体联合会表示,若政府最终将修订案立法,将展开集体抗议行动。


目前,堕胎行为在韩国广泛存在,仅一小部分被检举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此现行《刑法》堕胎罪一直以来被批评毫无实际效果,反而助长了犯罪。另外,堕胎罪也导致堕胎手术只能在暗地进行,严重损害女性健康。


政府计划在经过法制处审查、国务会议批准后,迅速将修订案提交国会并争取在年内立法,不过由于女性团体的抗议,预计该过程将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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