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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韩的离婚制度

2020-12-10

聚焦韩半岛

ⓒ Getty Images Bank

受新冠疫情影响,人们待在家里的时间变长,很多家庭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夫妻关系纠葛提升了世界各国的离婚率。据悉,北韩今年也有不少夫妻离婚。这虽然是北韩消息灵通人士的传言,但可以此揣摩北韩社会变化的一面。


今年以来,北韩因夫妻离婚导致家庭破裂的事例逐渐增加,其原因在于新冠疫情长期化使北韩居民的家庭经济面临严重困难,而北韩的家庭经济和家务劳动大都由妇女承担,她们为维持生计到集市去做买卖,又要承担一切家务,因而对丈夫发泄不满情绪,这成为夫妻吵架、感情破裂、走向离婚的主要原因。最近,除了提起离婚诉讼的北韩居民逐渐增加外,预定结婚的情侣推迟结婚或取消婚礼,甚至有些情侣选择婚前同居,推迟婚姻登记和生孩子。由于北韩当局尽可能不允许离婚,因此下定决心要离婚的夫妻大都不走法律程序,以分居的方式各自生活。


在韩国,如果夫妻决定离婚,两人撰写离婚协议等相关文件提交法院,获得法官判决即可,这叫“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坚持不离婚或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不成协议,想要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这叫“裁判离婚”。但是北韩没有协议离婚制度,如果夫妻想要离婚,必须获得裁判所判决。


北韩有法律规定的离婚制度。由6章、54条构成的北韩《家庭法》中,第3章为关于离婚的规定。北韩《家庭法》第20条规定,只能通过裁判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由于北韩没有协议离婚制度,夫妻想要离婚,必须到等同于韩国法院的裁判所去提起诉讼,获得判决。1956年,北韩依据第24号内阁决定废除协议离婚,仅允许裁判离婚,因此北韩当局不认定夫妻之间的协议离婚。北韩强调,家庭为党和国家的利益而存在,婚礼并非在家属和亲友的祝福下举行,而是在党干部参观下举行,因此离婚不能由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来决定,必须在党和国家的干预和制约下做出定夺。如此这般,北韩居民不能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可向裁判所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裁判所批准离婚,夫妻间可就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

在北韩,离婚后由谁抚养子女问题以当事人间通过协商决定为原则。如果达不成协议,就会跟韩国一样由法院,也就是裁判所作出判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若无特殊情况,未满3周岁的子女通常归母亲抚养。此外,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直至子女达到劳动年龄。一般来说,北韩裁判所按子女人数的多寡判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每月将其工资的10%至30%作为抚养费支付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可通过协商划分,协商不成则由裁判所决定。但是北韩居民大都没有私有财产,因此几乎没有财产分割之争。


北韩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人民裁判所负责审理,但是进入诉讼程序以前,有时在人民裁判所的行政辅助事业单位“人民班”就此问题进行协调。“人民班”为消除夫妻之间的感情隔阂提供多种意见等,说服他们打消离婚念头。


据调查北韩离婚理由的统计报告显示,因没有子女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占比为9%;因一方向另一方行使暴力的占比为10%;因爱情消失或对性生活感到不满意的占比为11%;因一方有外遇占19%;因信念和价值观不一致占21%;因被判明出身成分不好占29%。由此可知,主要离婚理由在于信念、价值观和出身成分,其占比为50%。也就是说,如果配偶中有一人是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或其子孙,就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在韩国,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主要原因,但是北韩并非如此,且丈夫外遇不太被采纳为离婚理由,因此即使亲眼目睹丈夫外遇,也只能把气憋在心里。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北韩因遭遇大饥荒而进行“苦难行军”的时候,很多北韩妇女以丈夫未能带回粮食为由提起离婚诉讼,但是裁判所不轻易判决离婚。因此,北韩的离婚率确实很低。在北韩,提起离婚诉讼被视为丢脸的事情,且诉讼费高,离婚理由受限,因此北韩居民尽可能回避离婚,改为通过分居的方式各自生活,这可说是北韩离婚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苦难行军时期,很多北韩妇女以缺乏经济能力、未能带回粮食的丈夫为对象提起离婚诉讼。为此,北韩于2002年施行《7.1经济管理改善措施》,将诉讼费大幅上调至1000北韩圆,使北韩居民难以提起离婚诉讼。由于提交离婚申请书的手续费相当于北韩一般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80%,因此在一般居民的立场上,确实难以提起离婚诉讼。提起两次以上离婚诉讼的人必须向上级裁判所“道裁判所”提起离婚诉讼,且离过婚的女人几乎拿不到离婚补偿金,也找不回诉讼金,反而会受到金钱损失。此外,北韩《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被起诉的夫人如果有孕在身或抚养未满1周岁的孩子,裁判所必须驳回起诉。因此,即使丈夫同意离婚,裁判所也会根据该法律规定驳回起诉,阻止他们离婚。


总之,在北韩不易离婚,即使得以离婚,也会被周边的人指指点点,对离婚的女人更是如此。因此,在婚姻关系上,妻子大都处于丈夫的支配之下,她们为避免离婚,不得不容忍父权制权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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