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菜单 进入原文
Go Top

焦点

韩法院首次判决政府补偿新冠疫苗副作用受害者

2022-09-24

新闻

ⓒYONHAP News

韩国法院首次作出了要求政府对新冠疫苗副作用受害者进行补偿的判决,预计将带来不小的影响。疾病管理厅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而今后或将出现更多要求补偿新冠疫苗副作用损失的诉讼。


在这起诉讼中,原告30多岁男子A某要求疾病管理厅取消对疫苗接种损失补偿申请的拒绝决定,首尔行政法院判决原告胜诉。


去年4月底,A某接种阿斯利康新冠疫苗一天后发烧,两天后出现了头晕、腿发麻等症状,随后前往大学附属医院急诊部就医。医院认为A某的症状属于疫苗不良反应,向保健所进行了申报。经进一步检查,A某被诊断有脑溢血、颅内海绵状血管畸形、单一神经病变。A某家属随即向疾病管理厅申请补偿诊疗费337万韩元、看护费25万韩元。


然而疾病管理厅在经过疫苗预防接种损失补偿专门委员会的审议后认为,A某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成立,拒绝提供补偿。疾病管理厅表示,在A某的脑部核磁共振检查中发现了海绵状血管畸形,腿发麻是该疾病的主要症状,因此很难认为预防接种与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判定,虽然原告患有基础疾病,但在接种疫苗前未出现任何症状,可以认为疫苗是引起问题的原因,认定政府的补偿责任。


一直以来,防疫部门在认定疫苗副作用方面十分苛刻,这次判决可以说是一次警告。截至目前,针对新冠疫苗副作用等不良反应的损失补偿申请总计8.7万余份,其中74%即6.5万余份申请已完成审议,最终决定给予补偿的仅有20801份申请,补偿率仅为32%。


此前,政府实施了防疫通行证等不利于未接种者的措施,因此新冠疫苗接种实际上可视为义务。考虑到这一背景,政府应向疫苗接种受害者给予补偿。问题在于,疫苗接种受害的因果关系很难做出迅速、明确的判断。受害者大部分均为基础疾病患者,也为从医学上严格证明因果关系增添了难度。


包括A某的案件在内,目前共有九起与新冠疫苗接种损失补偿有关的诉讼正在进行。法院这次的判决不仅将影响这些案件,还有可能促使情况类似但未能获得补偿的人群提起诉讼。


不少意见认为,有必要扩大对疫苗接种与副作用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范围。还有看法认为,不应由缺乏医学知识的受害者来承担证明因果关系的责任。不过更根本的问题在于,应借机从政府层面上制定制度性对策,以解决围绕疫苗受害认定标准的争议。

推荐内容

Close

为了向听友提供更好的服务,KBS WORLD Radio网页正在应用Cookie和其它相关技术。您持续浏览本台网页,将被视为您已同意利用上述技术和本台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政策。 详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