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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死法

#有问必答 l 20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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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tty Images Bank

随着现代人对死亡的思考越来越深入,韩国于2018年2月4日开始实施《延命治疗决定法》,又称为《尊严死法》,在近两年的时间里,约6万人选择尊严死。


“尊严死”指临终患者拒绝接受无意义的延命治疗,包括延长患者生命的心肺复苏术、人工呼吸机、血液透析、注射抗癌剂等治疗,选择自然死。随着《尊严死法》的实施,最近在身体健康的时候填写“事前延命医疗意向书”的人正在增加,也就是说面对死亡,越来越多的人放弃延命治疗,选择尊严离世。据保健福祉部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不接受延命治疗或决定停止延命治疗的人约有6万人。这些人大多数是因罹患癌症、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大脑疾病等绝症而选择尊严死。


在韩国,根据规定,在4种情况下可以停止对临终患者的延命治疗。首先、在身体健康的时候填写放弃延命治疗的意向书。二、患者在疾病晚期或临终之前亲自填写放弃延命治疗计划书。三、如果患者处于昏迷不醒状态,两名以上的家属指证患者平时表示不愿接受延命治疗。四、如果不了解患者的意愿,经过家属全部同意可以停止延命治疗。


据统计,约7成的患者是经过家人决定而停止延命治疗的。据分析,这是因为患者事先没来得及填写放弃延命治疗计划书就进入临终期,不得不由家属代替患者做出决定。目前根据规定,19岁以上的成年人经过专家的咨询后就有资格填写意向书,填写以后还可以通过网络更改或取消。


《尊严死法》的实施使得韩国社会的临终文化正悄然发生变化,让人们有了为死亡做准备的机会,让患者依据对生命的自我决定权完成善终,让治愈无望的患者有尊严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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