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法务部认为《行政中心综合都市特别法》并不违宪
Write: 2005-07-21 17:57:52 / Update: 0000-00-00 00:00:00
首尔消息
韩国法务部21日在向宪法裁判所提交的信函中认为,《行政中心综合都市特别法》并没有违宪的因素。
法务部认为,宪法裁判所在以往的判决中表示,从政策方面考虑,政府组织可以分散他处。而且《行政中心综合都市特别法》并未限制国民的自由与权利、侵害国民的基本权利,也没有赋予国民新的义务。有鉴于此,宪法裁判所应该允许把部分政府机构迁往忠清北道燕岐和公州。法务部一位有关人士表示,行政中心综合都市并不是新的首都,这与“首尔是韩国首都”的常规宪法并不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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