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消息:由赵俊雄特别检察官领导的特检组17日下午2点公布了其对三星集团舞弊案进行调查的结果,其中包括对李健熙会长在内的10位三星集团高级人士全部以不拘捕的形式起诉。
特检组对李健熙会长以非法手段把三星集团的经营权传授给他儿子李在庸,利用他人名义的银行账户进行股票买卖而逃税等疑惑,进行了99天的特别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李健熙会长以贱价发行三星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CD)和三星SDI公司附有认股权债券(BW)等方式,企图把三星集团经营权交给他儿子,特检组以不拘捕形式起诉了李健熙会长。调查结果证明,在1998年到2003年期间,李会长利用340多个他人名义的银行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从中逃了1千183亿韩元的移交所得税。特检组还以不拘捕的形式起诉了三星集团战略企划室室长李鹤洙、三星信用卡公司总经理柳锡烈、前三星物产公司会长玄明官、前三星SDS公司总经理金鸿基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