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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法院判定“行政中心复合城市特别法符合宪法”

Write: 2009-02-27 15:42:07Update: 0000-00-00 00:00:00

韩国宪法法院判定“行政中心复合城市特别法符合宪法”

首尔消息:韩国宪法法院27日作出判定,将忠清南道燕岐郡和公州市一带建设成行政中心复合城市的法律条例并不违背宪法。
居住在将成为行政中心复合城市的3名农民在向宪法法院提交的诉讼中表示,行政中心复合城市特别法侵害了他们的居住移居自由权。但宪法法院当天驳回了上诉。宪法法院表示,建设行政中心符合城市能给居民带来各种综合效应的功能。难以看出该事业存在着相互利害关系。也不能认为法律条例侵犯了平等权、追求幸福权和居住移居自由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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