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消息:韩国大法院日前判处前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有期徒刑6年、处以3千亿韩元罚款。
据悉,前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由于涉嫌在1999年以较低价格发行三星SDS公司附认股权证公司债(BW)对公司造成损失而被起诉。首尔高级法院刑事四部受理了此案。在驳回复审的结案公开审判过程当中,特别检察厅指出:“经过再度调查,三星SDS损失金额达到1500亿美元。用其他方法进行计算,结果,其损失额至少在320亿韩元以上。有鉴于此,必须对李健熙进行加重处罚”。特别检察厅认为,“一审判决当中认为李健熙无罪,以及认定损失额没有超过320亿韩元,并且已经超过了公诉时效期。这样的判决是错误的。”
前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在最后陈述中说:“我负有全部责任。如果能够宽恕其他人我表示十分感谢。”对于李健熙等人的宣告审判将于8月14日上午10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