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韩国法务部将修改《国籍法》
Write: 2009-11-13 16:53:39 / Update: 0000-00-00 00:00:00
首尔消息:韩国将修改《国籍法》,以在出生时已拥有两个国籍的人或旅居韩国的优异外国人才为对象,在一定限度内准许双重国籍。
韩国法务部已于12日预告了《国籍法》修改案的立法。法务部拟定的《国籍法》修改案主要内容包括:在出生时已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当中,已服过兵役的人和在年龄不到22岁之前选择韩国国籍的人,只要宣誓不行使外国国籍,就可以保持大韩民国国籍;与韩国人结婚移民韩国的外国人、优异的外国人才、高龄旅居海外的韩国同胞等,只要宣誓不在韩国国内行使外国国籍,就可以取得大韩民国国籍。
现行的韩国《国籍法》规定,双重国籍者必须在年龄达到22岁之前选择一个国籍,否则他持有的韩国国籍就被自动取消;如有外国人要取得韩国国籍,必须放弃其祖国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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