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消息:从明年1月起,合乎条件规定的外国人如发誓在韩国国内不行使外国国籍权力,则可取得双重国籍。
政府27日在政府中央大楼举行国务会议,通过和颁布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国籍法改正案》。
根据改正案,双重国籍者中未满20岁者在满22岁以前、满20岁以上者则从当年起2年以内,若发誓在国内不行使外国国籍权利,可继续维持双重国籍。
此前,双重国籍者在一定期间内不选择国籍,则自动丧失韩国国籍。
修正案同时规定,在科学、经济、文化和体育等领域贡献于国家发展的外国优秀人才,将不受国内居住期间的限制,随时都可申请韩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