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政府决定对无薪停职的员工提供6个月的生活费,每月的生活费为该员工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50%。根据该规定,在双龙汽车和韩进重工业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过程中,被无薪停职的员工可获得6个月的生活费。
雇用劳动部14日上午在中区长桥洞首尔雇用中心向李明博总统提出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2012年工作报告”。
政府决定,对于双龙汽车和韩进重工业等进行结构调整的企业,政府将向这些停工企业的无薪停职员工提供6个月的生活费,6个月的生活费将是该员工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50%。
雇用劳动部长官李埰弼表示,明年全球经济仍将低迷不振,国内雇用情况不佳,政府将制定万全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