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今后,对于警方对某一案件进行调查,认为没有继续进行调查的必要,而作出结案决定的案件,检方也可以重新对这一案件展开调查。
在李明博总统的主持下,政府于27日举行了国务会议,在会议中就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检警调查权调整规定案”进行了审议和通过。根据这一调整案,对于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向法院申请了拘捕令的案件,在进行调查后而被警方结案后,必须将这一案件的有关纪录提呈检察官审查。
此外,对于警方正在进行调查的案件,若检察官认为有侵犯人权的情况,可在检察官的指挥下进行案件的调查。
当天,在国务会议上通过的“检警调查权调整规定案”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