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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韩国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实施“合作利益分配制”

Write: 2012-02-02 15:50:55Update: 2012-02-02 16:09:14

韩国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实施“合作利益分配制”

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同步增长委员会2日召开正式会议,决定将“利益共享制”的名称改为“合作利益分配制”,并使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实施该制度。

当天,同步增长委员会提出新同步增长模式,并决定使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实施有关制度。同步增长委员会将一直有争议的“利益共享制”的名称改为合作利益分配制。

新同步增长模式以解除合作企业困难为基本内容,自主选择并实施合作利益分配制、业绩共享制和同步增长投资及援助等相关制度的大企业,在评价同步增长指数时,该企业将受到加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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