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法院为了保护出庭作证的性暴力受害者免受伤害,决定实行性暴力受害者的保护计划。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表示,为了避免受害者与加害者或加害者的家人相遇,另外开设了专供受害者休息的证人室。同时,受害者在出庭作证的时候,与其他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至少间隔1个小时以上,尽量避免受害者遇到其他证人。
此外,接受性暴力咨询专门教育的辅导官员将负责协助证人办理一切手续,从证人出庭作证开始到返家,一直在旁陪同,负责向证人提供咨询。
法院实行证人保护计划,是由于2011年6月发生了受害女性自杀事件,这位女性在法庭作证后即走上了自杀之路,于是法院制订了保护证人的有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