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大法院判定,即使是外协企业提供的非正式劳工,若在大企业持续工作了两年以上,就应当作正式劳工。
在现代汽车公司工作而被解雇的外协企业劳工崔某,针对中央劳动委员会委员长提出了诉讼。大法院认可了高等法院对此案作出的原告胜诉的判定。
大法院判决,以崔某的工作内容和现代汽车对崔某的雇用和管理情况等来看,崔某是一名相当于直接受现代汽车指挥而工作的劳工,因此原审的判决是正当的。大法院还说,崔某在现代汽车从事的汽车组装工作,并非属于外协企业本应提供的工作,同时这名劳工已经在现代汽车工作了两年,因此应该把他看作是正式员工。
大法院作出的判决,将对遏止大企业任意雇用外协企业劳工起到积极作用,这一判决将对相关企业和劳动界起到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