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学林事件”的受害人时隔31年终于被大法院宣判无罪。所谓“学林事件”是上世纪80年代全斗焕政权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保安事件之一。
大法院对前保健福祉部长官李泰馥等24人进行的复审事件审判中,确定了对违反《国家保安法》等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无罪和免于公诉判决的原审判决。
所谓“学林事件”是指掀起军事政变而掌握政权的新军部势力,为了镇压民主化势力而将学生们当成了反国家犯罪组织,严加惩治学生的事件。当时,警方以“学生们组成了反国家团体,企图颠覆国家”为由,拘捕了前长官李泰馥等人,进行了长达16日至44日的非法拘留和严刑逼供。
当时,李泰馥等人以涉嫌违反国家保安法而被起诉。1982年,被法院判处一年徒刑。2009年,“过去事件整理委员会”做出复审要求,而被法院宣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