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宪法裁判所23日做出判决,裁定网络实名制违宪。
根据《关于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与信息保护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日访问量在10万人次以上的网站都要实施实名登录注册。对此,孙某等3名用户和韩国媒体《 Media Today》向宪法裁判所提起诉讼,认为网络实名制侵犯个人言论自由,违反宪法。
对此,宪法裁判所8名法官一致裁决网络实名制违宪。宪法裁判所认为,网络实名的目的是公益性,但在网络实名制实行之后,网上的恶性言论和非法信息并没有明显减少,却使个人的言论自由受到限制,没有实现预期的公益性。
韩国从2007年7月份开始实施网络实名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阻止恶意帖子等给社会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