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法院判决,新日本制铁公司应向反日战争时期被强制征用的韩国劳工提供赔偿。
首尔高等法院10日对4位韩国人对新日本制铁公司提出的诉讼作出最终判决,命令新日本制铁公司向4位韩国人分别提供1亿韩元的赔偿金。判决说,日本制铁公司的行为是反人道主义的罪行,该公司回避责任的态度全面违背了追求人类平等的大韩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
1941年日帝殖民统治韩国时期,今年90岁的吕某等4位韩国人被日本制铁公司人员欺骗利诱而前往日本,但在那里个人自由完全被剥夺,在做奴隶一般的恶劣条件下,从事长时间的苦役。日本制铁公司践踏韩国工人的人权,甚至工资都未按期支付,吕某等4位韩国人因此向韩国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新日本制铁公司对每人进行1亿韩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