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朝野政党围绕国家机构介入总统大选等问题争执不下,导致国会未能在今年的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明年度预算案。自2003年开始,国会已持续11年未能在限期内处理新年度预算案。
根据《宪法》第54条规定,国会需在会计年度开始的30天以前审批新年度预算案,也就是在今年的12月2日以前国会应处理完毕明年度的预算案。但由于朝野双方针锋相对,定期国会停停开开,国会预算决算特别委员会在12月2日限期当天,未能将预算案提请国会审议。
去年度的预算决算案,国会同样未能在8月31日的法定限期内处理,并最终推迟至10月28日审议完毕。现在,明年度预算案也超过了法定期限。政局如此,难免遭受国民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