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 针对伪造首尔市公务员间谍事件证据一案,检方决定对国家情报院李某处长和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领事李仁哲(音)追加进行不扣押起诉,但是对国情院院长南在俊作出无罪判定。
检察厅特殊调查组14日发表了最终调查结果,李某处长、权某科长与被扣押的国情院金某科长3人涉嫌于去年11月利用传真以和龙市公安当局的名义伪造了证据,检方决定对他们进行不扣押起诉。李仁哲则涉嫌受李某处长和权某科长的指示,伪造了被告刘禹城入境北韩的出入境记录证据,因此同样被不拘留起诉。
检方以涉嫌伪造谋害证据罪对他们进行起诉,而并未适用《国家保安法》中的伪造公文罪罪名。至于国情院院长南在俊,检方认为国情院调查组并未向副局长以上的上级人士报告收集证据的经过,因此不能认定南在俊院长介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