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金英兰法》24日获得国务会议审议通过。
《金英兰法》全称为《关于禁止不正当请托及收受财物法》。24日当天,《金英兰法》在李完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会议上获得审议通过。此前本月3日,《金英兰法》已在国会举行的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政府预计于本月26日或27日正式颁布《金英兰法》,在经过为期1年6个月的宽限期后,从明年10月开始正式付诸施行。
《关于禁止不正当请托及收受财物法》最早由前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金英兰提议立法,《金英兰法》之名也因此而来。其主要内容包括:凡是公职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和私立学校理事长、理事及教员等收受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730元)以上财物,不管该行为是否与其职务有关,都将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