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据检察院监查结果显示,迄今,韩国为了开发海外资源一共投入了约31兆韩元,而回收的投资资金仅为4.6兆韩元,且仍需追加投入约34兆韩元。
据检察院透露,韩国3大公共企业即韩国石油公社、韩国煤气公社和韩国资源管理公社自2003年至今,对116个海外资源开发事业一共投入了31.4兆韩元,为了继续进行这些事业,还需追加投入34.3兆韩元。
特别是韩国煤气公社投入3538亿韩元的伊拉克西部安巴尔的阿卡兹(Akkas)气田开发事业因伊斯兰武装分子和“伊斯兰国”激进分子的占领而被迫全面中断,但为了继续进行事业,还需追加投入2.9兆韩元。
检察院分析,因为这三大能源公社海外资源开发事业的主要投资资金为借入资金,因此财务健全度很低,这或将导致流动性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