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政府决定,截至2017年,将负债率过高的26家地方公共企业的负债总额减少8.4万亿韩元。
韩国行政自治部23日表示,计划将被列入重点负债管理机构名单的地方公共企业的平均负债率降低到111%。这些重点负债管理机构为因负债率超过200%或负债规模超过1000亿韩元而被列入行政自治部特别管理对象名单的地方公共企业,包括15家都市开发公社、5家都市铁道公社和6家其它公社。
此外,行政自治部近期还向各地方公共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公共企业根据各自的目标制定削减负债的计划。
今后,行政自治部将定期检查地方公共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削减负债计划,并将结果反映在经营评价中。
此前2013年,行政自治部曾制定截至2017年将重点负债管理机构的平均负债率降低至12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