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大法院12日认定“世越号”船长李俊锡杀人罪名成立,并判处其无期徒刑。
大法院维持二审裁决,判定以涉嫌杀人等罪名被起诉的“世越号”船长李俊锡无期徒刑。大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船长李俊锡是客轮的最高负责人,但却抛下乘客只身逃出,使得乘客不能自行逃出,这好比将乘客推入水中淹死。
在“世越号”沉船事故发生后,船长李俊锡并未向乘客发出离开船舶的指示而只身逃出,造成300多名乘客遇难。一审法院认为他并未蓄意杀人,判处有期徒刑36年。二审法院则认为他杀人罪名成立,认定他在逃离船舶时并未下令让乘客逃出,因而将其量刑提高至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