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30日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从2018年开始对宗教界人士进行课税为主要内容的《所得税法》修订案。
修订案规定,将把宗教人的收入列入《所得税法》上的其它收入项目,税务公务人员可要求宗教人提供有关收入的资料。
经过迂回曲折,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最终将对宗教人征税纳入法律明文。这是自1968年国税厅首次提出有关建议后,相关法律时隔40多年获得国会通过。据悉,在宗教人的收入中,认定经费的比率较高,加上学费、膳食费和交通费等全部被认定为非课税收入,因此,比起一般劳工,宗教人缴纳的税金仍相对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