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金英兰法》施行令6日在国务会议中获得通过,至此,本月28日起正式施行《金英兰法》所需的所有程序已全部完成。
政府6日上午在国务总理黄教安主持召开的国务会议中审议和通过了反贪法案《金英兰法》施行令。《金英兰法》所规定的宴请费、礼品费和婚丧礼金不得超过3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9元)、5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99元)和1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98元)的有关内容将按照原案付诸实行。
据国民权益委员会5日公布的《金英兰法》适用对象目录,适用《金英兰法》的机构为40919个,其中各级学校、学校法人和媒体公司等为39622个,占全体适用对象的96.8%。国会、法院、宪法裁判所、监察院、选举管理委员会和人权委员会以及中央行政机构、42个公共机构和17个广域自治团体、226个基础自治团体、17个市道教育厅也将适用《金英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