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据新华社报道,中国法院22日判定三星电子应向一名遭遇盖乐世Note 7起火事件的中国消费者提供赔偿。
据报道,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当天判定,三星电子应向购买Note 7的姚某支付赔偿费19964元和购买手机的5988元人民币。
姚某去年9月7日在中国购买了Note 7手机,同月18日在玩游戏的时候,手机起火,床垫被烧毁。去年11月,姚某以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为其带来经济损失为由而向法院起诉。
报道说,被告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称因他们的工作失误给消费者带来困扰并向姚某致歉。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也是上海首起因使用三星Note 7手机爆炸而诉至法院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