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尽管2015年12底签署的韩日慰安妇协议,慰安妇受害者个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依然有效。这是韩国政府表明的新立场。
据慰安妇协议相关损害赔偿诉讼原告方介绍,韩国政府于今年4月底向法院提交一项立场书,表示韩日慰安妇协议不影响受害者个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意味着,虽然韩日慰安妇协议谈到慰安妇问题得到了“最终的、不可逆转的”解决,但受害者个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受此内容影响,依然有效。
此外,对韩日慰安妇协议的法律性质问题,韩国政府认为,虽然这是一项政治层面上协议,因此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这也是国家之间的承诺,理应遵守该协议。
但文在寅政府成立以来,韩国政府对韩日慰安妇协议内容重新开始关注,政府正在考虑是否继续维持上述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