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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参与非法监察民间人的个别公务员负有70%的责任

Write: 2017-08-18 15:25:09Update: 2017-08-18 16:31:08

法院裁定参与非法监察民间人的个别公务员负有70%的责任

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法院裁定,参与非法监察民间人的个别公务员也有责任提供赔偿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裁判部在政府对前青瓦台雇佣劳资秘书李容镐(音)和前国务总理室公职伦理支援官李仁圭等7人提起的求偿诉讼中,裁定政府胜诉。裁判部认为,参与非法监察民间人的公务员负有70%的责任,国家有30%的责任。参与非法监察民间人的公务员将要提供的求偿金共达6.4亿韩元。如果上述判决最终被敲定,李容镐和李仁圭将分别向国家支付2.2亿韩元和1.5亿韩元。

2008年,受害人、前“KB一心”代表金钟益(音)曾因将讽刺时任总统李明博的视频上传到博客而受到国务总理室公职伦理支援官室的全方位监察。检方调查结果显示,这是非法行为,因此金钟益于2011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提供损害赔偿。去年4月,法院最终裁定政府应为受害人提供赔偿金后,政府向金钟益提供了9.1亿多韩元的赔偿金。此后,政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容镐等人提供求偿金。

裁判部在介绍裁定参与非法监察民间人的公务员也有责任的背景时表示,对民间人的非法监察是新设国务总理室支援官室后企划的,为政府层次上有组织地对民间人进行非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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