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法院25日将进行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行贿案一审宣判。由于法院不允许进行现场直播,因此国民不能通过电视看到宣判过程。
正在审理李在镕行贿案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7部在介绍不允许对李在镕案宣判过程进行现场直播的背景时表示,在比较直播宣判情况所能实现的公共利益和可能给被告人带去的难以挽回的损失后判断,难以认为公共利益更大,因此决定不准媒体进行现场直播。另外,还涉及“无罪推定原则”,法院认为,如果对宣判实况进行直播,有可能会被认为是法院已判决其是否有罪,法院方面对此感到忧虑。
根据新的规定,大法院在公共利益更重要的情况下,允许裁判部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现场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