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法院决定对截至本月16日拘留期限届满的前总统朴槿惠签发延长羁押的逮捕令。由此,朴槿惠拘留期限将延长6个月。
正在对朴槿惠案件进行审理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3日下午对朴槿惠签发了逮捕令,新签发逮捕令的根据是在起诉阶段新增的有关朴槿惠从乐天和SK受贿的嫌疑,该嫌疑未包括在原来的逮捕令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法院有相当的理由怀疑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且犯罪嫌疑人有毁灭证据或逃脱之虞,即可予以逮捕。当天,法院在说明签发逮捕令的理由时表示,因有销毁证据之虞,因而认定逮捕的事由和必要性。
此前,检方鉴于干政事件重大和须早日结案,于上月26日要求法院延长前总统朴槿惠的羁押期限。检方主张,如果予以释放,被告人将会以健康问题或准备辩论等为由拒绝出席法庭审理,无法期待审理顺利进行和保证其公正。
朴槿惠辩方则认为,乐天或SK受贿案已完成主要审理,且被告人没有销毁证据和逃脱之虞,为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应在不扣押的情况下进行审理。
13日法院对朴槿惠案开庭审理,最终宣布同意检方的要求,决定签发延长羁押朴槿惠的逮捕令,最长达半年,即延长至明年4月中旬。但由于检方、辩方以及法庭都希望迅速进行审理,预计一审宣判不会推迟至明年。检方计划尽量在下月初或中旬结束检方的证人审问,一审宣判有望在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