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从今年5月起,未履行服兵役义务的放弃韩国国籍者在申请“在外同胞”签证时将受限制。
被称为“F-4”签证的在外同胞签证是为拥有外国国籍同胞而签发的特别签证。“F-4”签证是具有最多优惠条件的滞留韩国签证,几乎准许在韩国国内所有的就业活动。
韩国法务部16日表示,改正的“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有关法律”将从今年5月起付诸实行,丧失韩国国籍的外籍同胞在41岁以前将被限制签发在外同胞签证。
根据目前的《海外同胞法》第5条第2项规定,以逃避兵役为目的而取得外国国籍,丧失大韩民国国籍者,截至38岁为止禁止签发在外同胞签证。但该项条文并未明确规定“以逃避兵役为目的”的含义,难以证明当事人是否是以逃避兵役为目的而放弃大韩民国国籍。而改正的法律条款删除了“以逃避兵役为目的”一项,仅规定原则上禁止向不满41岁的外籍同胞签发在外同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