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国税厅日前通报曾为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和部分财团总裁开设第三方名义账户的证券公司和银行缴纳税金,其中包括第三方名义账户利息和红利所得。
由于这些证券公司和银行违反了《金融实名制法》,国税厅将他们的纳税税率提高到了90%,课税范围是2008年以后开设的第三方名义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和红利所得。
到目前为止,《国税基本法》上能够征收的税额已经超过1000亿韩元,课税对象包括李健熙会长以及其他部分财团总裁,但国税厅尚未公布这些总裁的名单,李健熙会长需缴纳的税额已经超过了总征收税额的一半。
据悉,有预交税款义务的相关证券公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事先向国税厅缴纳有关税金。部分金融机构已经缴纳了100亿韩元的税金,他们正在研讨追加缴纳税金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