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总统府青瓦台将采取文在寅总统与金正恩委员长联合发表的《板门店宣言》获得国会同意所需的措施。
根据有关南北韩关系发展法第21条规定,南北韩间的协议首先应由总统通过国务会议批准,如该协议给国家或国民给予重大财政上负担或需要立法程序,则必须得到国会同意。
青瓦台计划,将把已有的南北韩首脑会谈准备委员会改编成南北韩首脑协议事项执行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政府相关部门推行《板门店宣言》后续措施的全部工作。
青瓦台还计划,在《板门店宣言》各项协议事项中如有需要长时间准备工作的事业,则将其包括在南北韩关系发展基本计划框架内,向国会提出报告后着手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