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将于下月开始实施缩短工作时间制度,将每周最长工作时间缩短至52小时,政府于11日公布了相关指导原则。
雇佣劳动部表示,如劳动者处在被指挥或监督的情况下,此段时间应被认定为工作时间,而与工作无关的聚餐时间则不包括在劳动时间内。
雇佣劳动部还明确了公休日工作补贴标准,若公休日工作一天不超过8小时,在原工资基础上补贴50%,如超过8小时,则补贴100%。从晚上10点到次日早晨6点值夜班,也需在原工资基础上补贴50%。
另外,指导原则还将劳动者接受任务的等待时间、受教育时间和接待时间均包括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到海外出差时的移动时间、飞行时间、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时间也被认定为工作时间。但此指导原则需要劳资间签订书面协议。
此外,民间企业也需同国家机关一样,义务实行节假日和补休日带薪休假制度。
从下月开始,未满18岁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从每周最多46小时缩短至每周最多40小时。
针对5个特殊职业、民间企业公休日和弹性工作时间制等问题,雇佣劳动部将在具体研究后制定改善和支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