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法院20日下午对前总统朴槿惠涉嫌收取国情院特殊活动费案和违反《选举法》介入新国家党公荐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其有罪,并判处8年有期徒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当天针对上述两案,分别判处朴槿惠有期徒刑6年和2年。此前,朴槿惠因“亲信干政案”一审已获刑24年,由此,三起案件的量刑合计为32年。
法院认定朴槿惠在任时期收取时任国情院院长提供的特殊活动费,造成国库损失。法院称,朴槿惠应负起长时间造成大规模国库损失的责任,但却否认罪行,将责任推卸给秘书。法院还认定朴槿惠2016年第20届国会议员选举时期非法介入新国家党公荐违反《选举法》。
当天,朴槿惠并未出庭。另外,首尔高等法院最快将于8月进行“亲信干政案”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