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宝马汽车起火事故接连不断,对此感到不安的车主陆续提出集体诉讼。
法务法人Barun表示,4名宝马汽车起火事故受害者7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起诉宝马韩国和宝马汽车经销商Deutsche Motors,要求提供损害赔偿。
原告方面表示,宝马韩国不承担针对轿车失火主因排气再循环(EGR)系统的保证责任,且在提前认知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试图隐瞒事实,因此宝马韩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告方面在评估精神损害等情况后,要求为每人提供2000万韩元的赔偿金。
另外,30多名未亲身经历起火事故的宝马车主也将于9日提起索赔诉讼,下周还有350多名车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