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为防止类似宝马事故的事态再次发生,韩国政府拟定汽车召回应对体系改革案。
改革案大幅加强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根据现行法律,如果制造商在认知汽车存在缺陷后依然不采取措施,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可在损失额3倍范围内获得赔偿,而改革案将赔偿规模扩大到5倍至10倍。改革案将仅限于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形的赔偿范围扩大到财产损失情形,以保护消费者权利。
此外,改革案还对试图掩盖汽车缺陷的做法新设罚款规定,并将拖延召回时间的罚款从销售额的1%上调到3%。
政府决定修改《汽车管理法》等相关法令,并与国土部、环境部和消防部门等有关部门建立合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