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从15日起实施包括雾霾严重时禁止车辆行驶等为主要内容的《微尘特别法》。
实施该法后,在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超过50微克/立方米,且次日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预计也将超过50微克/立方米时,市道知事即可发布“紧急减排措施”。发布该项措施后,市道知事可根据有关条款,限制老旧柴油车等汽车行驶。
目前,在地方自治团体中,仅首尔市政府制定了有关条款,因此只有首尔市可限制汽车行驶。首尔市发布紧急减排措施后,次日上午6时至晚9时,排气5等级的车辆行驶受限,违者将处以10万韩元罚款。仁川市和京畿道预计将在今年上半年内制定相关条款。
为落实《微尘特别法》,民官联合控制中心业已成立,负责拟定综合性对策。微尘特别对策委员会15日举行了首次会议,18位民间代表和16位环境部等政府部门代表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