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部分日本媒体根据《旧金山和约》所规定的“联盟国放弃赔偿请求权原则”表示,被强征韩国劳工不存在赔偿请求权。对此,韩国外交部提出反驳称,相关原则与韩国无关。
部分日本媒体11日报道称,1951年签署的《旧金山和约》包括“联盟国放弃赔偿请求权原则”。鉴于此,美国也支持韩国大法院有关被强征劳工案的判决结果违背1965年签署的《韩日请求权协定》这一立场。
对此,韩国外交部官员12日向记者表示,在签署《旧金山和约》时期,韩国未被列为战胜国,因此韩国和规定联盟国放弃赔偿请求权原则的《旧金山和约》第14条无关。
日本和联盟国于1951年9月签署《旧金山和约》,该和约第14条规定,联盟国及其公民放弃对战争期间其他因日本及日本国民战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害行使赔偿请求权。但当时韩国并非战胜国即会谈当事国,因此韩国外交部认为不能根据该条约主张韩国公民放弃针对日本强制征用的赔偿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