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北韩在29日举行的最高人民会议中修改了部分《社会主义宪法》,内容包括国务委员长不兼任最高人民会议代议员等。
据北韩朝鲜中央电视台报道,北韩当天在平壤万寿台议事堂举行了第14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修改北韩《社会主义宪法》的部分内容。
《社会主义宪法》新增条文规定,国务委员会委员长由最高人民会议根据全体人民的意愿选举产生,不担任最高人民会议代议员。国务委员会委员长负责颁布最高人民会议法令、国务委员会重要政令和决定,任命或召回驻外使节。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龙海在报告中指出,此次修改宪法从法律角度巩固和确认了国务委员会委员长是根据全体人民的一致意志选出的名副其实的党、国家和武装力量最高领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