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法务部加快了检察组织的改革速度。
研讨法务部和检察厅改革方案的第二期法务检察改革委员会7日劝告废除“检察组织自我监察制度”。目前,由大检察厅监察本部负责对检察官的非法行为进行初步监察。改革委员会指出,由检察组织监察检察官的非法行为有“包庇自家人”之虞,应废除“自我监察制度”,改由法务部行使对检察官的监察权。
改革委员会劝告说,法务部应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监察检察官的非法行为。法务部监察人员日后不得被任命为检察官,也就是在对检察官进行监察的过程中,将彻底排除日后会任职检察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