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首次在投资者与国家间诉讼(ISD)中败诉。
韩国友利银行和资产管理公社等债权团2010年应向伊朗达亚尼(Dayyani)家族出售当时三大家电公司之一的大宇电子。在达亚尼家族支付578亿韩元定金后,债权团判断保证书上的投资金额不足,因而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对此,达亚尼家族于2015年根据韩伊投资保障协定,向国际商会仲裁院申请仲裁。国际商会仲裁院去年判定达亚尼家族胜诉,并要求韩国政府向达亚尼家族返还定金和利息,共计730亿韩元。
但韩国政府认为,债权团资产管理公社不属国家机构,交付定金也并非投资,因此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取消上述判定的申请,但法院并未接受韩方申请,最终韩国政府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