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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判决俞炳彦家族应承担“世越号”事故70%的责任

Write: 2020-01-17 15:01:51Update: 2020-01-17 16:13:59

韩法院判决俞炳彦家族应承担“世越号”事故70%的责任

Photo : KBS News

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法院裁定在国家处理“世越号”事故负担的费用当中,约70%应由“世越号”船主、前SEMO集团会长俞炳彦(已故)一家负责。

迄今,政府处理“世越号”事故共投入约5000亿韩元的资金,这笔钱均出自国民的税金。政府认为,“世越号”所属公司清海镇海运和前SEMO集团会长俞炳彦一家应负事故责任,并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诉讼。

审理该案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7日判定原告部分胜诉。法院认为,前会长俞炳彦和清海镇海运等对船载货物超重、捆绑不良负有责任,事故发生后也未履行救助义务,需对“世越号”事故负责。但负有救助义务的海警未能尽到责任,韩国海运组合也未能彻底进行管理,因而免除俞炳彦一家部分责任。法院判定,清海镇海运和前会长俞炳彦应负70%的责任,国家应负25%的责任,其余5%的责任由负责船载货物捆绑事务的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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