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31日起扩大每周最长52小时工作制的例外范围。
根据原有《劳动基准法》规定,只有在发生灾害或灾难时可以超时加班。但从31日起实施的《劳动基准法实施规则》修正案认定更多的超时加班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在工作量暴增,大幅超越平常工作水平,且若不处理相关工作将给相关项目带来严重后果时,可以超时加班。此外,若获得指定工作人员的同意和雇佣劳动部长官的批准,在开展雇佣劳动部长官认定的国家竞争力强化研究开发项目以及旨在确保民众生命与安全的紧急措施时也可超时加班。
雇佣劳动部原则上仅允许在每周12小时范围内超时加班,若超过该范围,不得超过2周时间。
但也有观点认为,“工作量暴增”、“严重后果”等情况缺乏客观基准,恐会引发工作现场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