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9日在时隔10个月后再次前往首尔高等法院,就其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案接受重审。
李在镕卷入韩国前总统朴槿惠的“亲信干政”事件,涉嫌为继承三星谋取便利而向朴槿惠“闺蜜”崔顺实掌控的财团捐赠并行贿等,于2017年2月被起诉。一审法院认定李在镕的部分行贿罪成立并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并被释放。韩国大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撤销二审法院对李在镕和其他涉案人朴槿惠、崔顺实所作的判决,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特别检察组针对“亲信干政案”审判法官向法院提出了回避申请,但法院上月驳回了申请,此案于10月启动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