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统一部表示,将在实施“禁止对北韩散发传单法”之前制定解释,主要内容为在第三国散发传单等行为不属于该法的适用对象。
统一部一位人士表示,解释中将具体说明禁止对北韩散发传单的适用范围等有关内容,并作出了上述表示。
目前,统一部正在拟定和研讨解释的具体内容,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等程序后,计划在“禁止对北韩散发传单法”实施之前完成拟定工作。
针对国际社会有声音批判“禁止对北韩散发传单法”,这位人士表示,在该法实施前,将以韩国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韩使领馆为主积极进行说明。
统一部表示,“禁止对北韩散发传单法”并非限制言论自由,而是在最低限度内限制发表言论的方式,我们将会强调在第三国散发传单的行为不属于该法适用对象。
这位人士还表示,将与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合作,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