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政府从11日起向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小工商业者提供第3轮灾难支援金。
去年11月24日以后根据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防疫规定而暂停营业和营业受限的小工商业者可分别领取300万韩元和200万韩元支援金。即使不属于上述对象,若去年销售额低于4亿韩元且收入较前一年有所减少,将可领取100万韩元支援金。但支援对象仅限于去年11月30日以前开业的小工商业者,博彩业、房地产租赁业、专业性行业等从业者不能领取支援金。
领取第2轮灾难支援金的250万名小工商业者根据政府从当天起发送的短信进行申请后,最早可于11日下午、最晚也将于12日上午领取支援金。在未领取第2轮灾难支援金的小工商业者中,去年销售额较前一年有所减少的小工商业者在国税厅附加税申报期内申报销售额后,将于3月中旬领取支援金。
此外,政府11日起还向特殊雇佣劳动者和自由工作者提供50万韩元的雇佣稳定支援金。领取第1轮和第2轮支援金者将于11至15日通过已登记的账户自动领取支援金。没有领取过第1和第2轮支援金者,政府将于15日另行通知领取方法。
雇佣稳定支援金和小工商业者支援金不可重复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