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宪法裁判所判定《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成立及运营法》不违宪。
前未来统合党所属议员去年2月向宪法裁判所提出宪法诉愿,请求其对《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法》是否违宪作出判决。对此,宪法裁判所28日判定该法符合宪法,并驳回部分诉愿。
前未来统合党所属议员主张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有违“权力分立原则”。对此,宪法裁判所表示,从本质上来讲,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调查和起诉工作属于行政业务。综合考虑这些情况,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隶属于以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是管辖全国的中央行政机构。
宪法裁判所指出,虽然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是中央行政机构,但并不属于原有行政组织,也不受总统和原有行政组织具体指挥及监督是因为这一组织工作的特殊性。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行使权限时,会受到国会、法院、宪法裁判所等多机构的管制,因此不违背“权力分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