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前总统全斗焕损害“5.18民主化”遇难者及遗属名誉案二审第三次庭审9日在光州地方法院进行。全斗焕当天首次出庭接受二审审理。全斗焕因涉嫌损害已故神父曹备吾名誉在一审中被判有罪。
全斗焕当天中午12时40分抵达光州地方法院,在警卫的搀扶下下车并走入法庭。记者提问“是否否认下令向市民开枪”、“有没有想向光州市民和遗属说的话”等问题时,全斗焕保持沉默、
这是一审法院去年11月对此案作出判决后,全斗焕首次到光州法庭出席庭审。
一审法院认定军方直升机在5.18光州民主化运动中扫射民众,全斗焕损害已故神父曹备吾名誉罪名成立,并判处全斗焕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对此,全斗焕方面立即提出上诉,但坚持不出庭的立场,缺席前两次庭审,但二审法院警告其这一行为不利于其裁判后,全斗焕改变了立场。
二审第三次庭审从当天下午2时开始约进行了30分钟,但仅过20分钟时,全斗焕便以呼吸困难等健康问题为由退庭。全斗焕依然未就5.18民主化运动道歉就离开了光州。
该案下一次庭审将于8月30日下午2时进行。